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隆阳区林草局荣获“全国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先进集体”称号
发布时间:2019-10-24 17:39:14
近日,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荣获"全国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先进集体"称号。
为树立典型,弘扬先进,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,开创生态建设事业新局面,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于2019年7月组织开展了"全国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活动",并于2019年9月作出表彰决定,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荣获"全国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先进集体"称号。
隆阳区于2002年启动退耕还林工程,截至2019年7月,共实施退耕还林30.7万亩,其中上一轮退耕还林21.7万亩,新一轮退耕还林9万亩。项目涉及全区16个乡(镇),2个街道办事处,一个国营林场,两个国社合作林场,25557个退耕户,116675人。
工程实施以来,全区增加森林面积27.7万亩,为隆阳区森林覆盖率增加5个百分点,通过退耕还林工程项目的实施,减少了陡坡耕作面积,美化环境,局部遏制水土流失,有效地控制了泥沙流量,增加了土壤肥力,改良了土壤,生态效益开始逐步显现。
2002年至今,全区获得退耕还林补助款28502.8650万元,退耕户户均增加收入11152.66元,人均增加收入2442.93元。